常务副主任任职公示
根据《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分子影像学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相关规定,审议并任命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是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的职责之一。
经第一届学术委员会第二次学术委员会会议专家研究审议决定,对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进行任命,现公示如下:
任命黄青清副研究员为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兼学术委员会秘书,主持重点实验室日常工作和科研工作。
公示结果同步上报上海市科委和上海健康医学院。
特此公示。
上海市分子影像学重点实验室
2020年8月4日
上海市分子影像学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任职公示20200804.pdf